港國家安全法非「洪水猛獸」 中聯辦指是「守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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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在5月28日表示,人大會議通過涉港國家安全決定,對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軌道前進,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中聯辦發言人說,極端激進分子及背後勢力,玩火者必自焚,切勿錯判形勢,切勿低估中央決心,切勿幻想外部勢力的無理干預成為他們的護身符。

中聯辦發言人又指出,香港國安立法絕不是「洪水猛獸」,而是香港法治和市民生活的「守護神」,是香港實現新發展、創造新繁榮的「安全閥」,期盼有關立法盡快完成。

而港澳辦發言人則表示,在國家層面進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政府基於香港局勢作出的慎重決策,針對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對於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不構成任何影響。

發言人表示,是次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行使國家立法權,是堅守依法治國、依法治港原則的重要體現。下一步有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和執法行動,都將嚴格依法行事,嚴格遵守法定的職權,嚴格遵循法定的程式,香港特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會改變,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亦不會改變。

港澳辦希望,香港特區積極創造條件,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亦希望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堅決維護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