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支持訂立國港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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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憲制責任,而特區政府府會在過程中,積極反映香港情況。(工聯會網站截圖)

對於大人通過訂立國港安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5月28日表示歡迎,她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憲制責任,而特區政府府會在過程中,積極反映香港情況。

她表示,立法的目的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打擊的是極少數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

她強調,市民可繼續依法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出入境等自由,任何有關的執法,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

她又說,每個國家都需要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才能確保長治久安和人民生活穩定。現在中央制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就是要讓香港社會早日回復安定,重拾經濟民生發展,走出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