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在4月15日宣布,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測試,暫定6月6日和13日舉行,需要時或改於同月其他日期舉行,在4月16日接受報名,4月29日截止。
該局發言人指出,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人士,必須通過綜合招聘考試,《基本法》測試成績也是評核整體表現因素之一。申請人可選擇應考一張或多張試卷,詳情可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頁,或致電2537 6429查詢。
發言人謂,因應疫情發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對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測試作出新安排,並在當局網頁公布。試場將設有預防措施,包括在入口設置體溫監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監考人員在試場內戴上口罩、擴闊考生座位之間距離等。如有需要,考試會分多日舉行,以減少每日在試場的考生人數,並確保考生之間的社交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