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4月15日表示,考生和考務人員的健康是局方首要考慮,經檢視最新疫情和諮詢衞生防護中心意見後,教育局與考試及評核局決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各科筆試4月24日開考。
楊潤雄在記者會上公布文憑試安排,指局方先後與大學高層、中學校長代表會面,共同探討考試安排。各方均贊成在安全情況下於4月24日開考,但認為疫情仍存變數,建議政府應適時公布所有後備方案,讓學校和考生好作預算。
他指出,各科筆試4月24日開考,5月25日完成,而體育科和音樂科實習考試則在5月、6月進行,目標放榜日期為7月22日。
他表示,如文憑試開考前或考試期間因為疫情突然惡化而被迫暫停,未完成的筆試會推遲至5月22日開考,放榜日期押後至8月中。如疫情發展不容許文憑試在5月下旬開考,則會進一步延遲至6月11日開考,押後至8月底放榜。教育局屆時會審視疫情,並徵詢醫學專家意見,盡快作出公布。
他續道,假若疫情嚴峻,文憑試不能在6月11日開考,在此最壞情況下,文憑試將會取消,考評局已擬定評估成績等級的機制,令學校可根據各考生的校內成績,以及以各中學過往學生在文憑試的表現作調整,然後得出學校考生報考科目的評估成績等級。
他說,以評估成績等級代替文憑試是萬不得已的最後選項,也不能兼顧自修生,但疫情難料,考評局必須作出兩手準備,會要求學校開始評估各學校考生的校內成績。倘文憑試取消,屆時會為自修生退還考試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