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不可多於4人 同住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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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基表示,喪禮和悼念尚未入土或火化先人的場合可獲豁免,包括在先人離世地點附近舉行路祭,但掃墓並不在豁免範圍。

政府在3月29日凌晨零時起,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掃墓不屬於豁免的群組聚集,市民掃墓時,須遵守不多於4人聚集的規定,但同住的人士一同掃墓,則可獲豁免。

食衞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於3月28日的簡報會上表示,喪禮和悼念尚未入土或火化先人的場合可獲豁免,包括在先人離世地點附近舉行路祭,但掃墓並不在豁免範圍。

他表示,12種獲豁免的群組聚集中,有一項是共住的同一戶人所進行的群組聚集,若同住的人多於4人,無論他們進行哪一類型的聚集,包括掃墓,也可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