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首次會議 駱惠寧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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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排中)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前排左二)列席會議。(政府新聞網)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7月6日舉行首次會議,據港區國安法規定,國安委的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同時兼任國安委秘書長。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按國安法第15條,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國安委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並將列席國安委會議。國務院早前決定任命駱惠寧出任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據國安法第14條,國安委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國安法第14條亦明確規定,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