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創科專才 創科署推研究人才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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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科技署在7月1日宣布,將研究員計劃和博士專才庫整合為研究人才庫,鼓勵大學畢業生投身創科行業,培育更多創科人才。

研究員計劃和博士專才庫,分別資助合資格公司和機構聘用2名研究員和2名博士後專才進行研發工作。研究員計劃過去3年資助逾2,300個研究員職位,資助額約7.8億元;博士專才庫過去兩年批出約6億300萬元,資助超過1,030名博士後專才。

兩項計劃整合為研究人才庫後,將資助每間合資格公司或機構聘用最多4名取得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創科人才進行研發工作,讓僱主聘用研發人員時更靈活。

每名研究人才聘用期,一般最長為3年。擁有本地大學學士學位的研究人才,每月最高津貼額為18,000元;擁有本地大學碩士學位者,每月最高津貼額為21,000元;持有博士學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則為32,000元。

所有在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香港科技園公司和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培育公司、從事創科工作的租戶,以及獲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進行研發項目的機構和公司均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