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千手機被警方數碼法理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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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表示,涉案證物不論是手機或其他搜集到的證據,處理案件人員必須保密。(網上截圖)

由去年6月至今,警方共處理1,429宗涉及手機作為證物的案件,當中涉及3,721個被捕人或疑犯的手機。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1月8日表示,有關個案均在取得法庭搜查令下進行,警方取得法庭手令後,才為手機進行數碼法理檢驗。

李家超表示,涉案證物不論是手機或其他搜集到的證據,處理案件人員必須保密。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在立法會會議上質疑,約7000人由反修例風波至今被捕,差不多每2人的手機,就有1人的被警方「爆開」,涉及數目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