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務員不應肆意批評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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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網

對於有公務員工會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不滿警方提早結束元旦日遊行,政府於1月3日強調,公務員不應肆意批評政府政策或個別部門的執法行動。

對於該工會的帖文指警方提早結束遊行是「限制香港人行使遊行、集會及結社自由」,政府發表聲明對此深表關注和遺憾。

政府發言人稱,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必須恪守政治中立,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政府完全忠誠,並竭盡所能履行職務。

政府發言人又表示,公務員表達意見時,應確保意見不會與本身職務產生利益衝突,或令人認為會有損他在執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所有公務員包括出任工會成員者,均須遵守公務員相關規例或守則。如有公務員違反《公務員守則》,政府會根據既定機制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