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打擊固定小販攤檔售賣侵權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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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展示檢獲的侵權物。(政府新聞網)

海關於10月16日在旺角採取特別行動,打擊區內一個售賣侵權物品的固定小販攤檔,共檢獲約1,800件懷疑侵權物品,包括手袋、錢包、筆盒、鑰匙扣及背包等,估計市值約84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旺角有小販攤檔售賣冒牌物品。在商標持有人協助下及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掃蕩一個位於通菜街的固定小販攤檔及其設於附近的樓上貯存倉庫,並檢獲該批懷疑侵權物品,行動中,拘捕一名33歲的女負責人。

海關會繼續加強巡查和執法,遏止售賣侵權物品的活動。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另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及監禁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