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緊豁免人士檢測安排 周三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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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義表示,來港進行貨物裝卸貨船在本港水域停留期間,所有船員必須留在船上。

政府在7月26日公布,由本月29日起,暫停所有客船及沒有在港處理貨物裝卸的貨船船員換班,直至本地疫情受控為止。來港進行貨物裝卸的貨船換班船員、機組人員及其他獲豁免檢疫人士的檢測和檢疫安排亦收緊。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在簡報會上表示,來港進行貨物裝卸貨船在本港水域停留期間,所有船員必須留在船上,不得登岸,須換班的離船船員在船隻停留在港期間須留在船上,直至獲安排交通工具直接前往機場登機返回目的地國家,從而避免與本地社區接觸。

至於從外地乘搭飛機經機場抵港進行換班的船員,須在離開出發地前的48小時內,在擁有ISO15189認證,或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新型肺炎病毒核酸檢測,並取得呈陰性檢測結果方可入境。未持有檢測結果的船員將被拒入境。而有關船員在抵港後須立刻直接登船,不可在市區停留。

船公司或代理須為船員提供前往和離開船隻的點對點交通,不得乘坐同時服務公眾的交通工具,船員全程必須佩戴口罩等。船公司或代理如未能滿足上述條件,將被拒來港進行船員更換。

而須往返本港與內地、澳門、台灣或外國地區履行職責的到港機組人員,以及所有其他經機場到港的豁免人士,同樣,必須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上述有認證或獲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否則,來港後必須到衞生署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樣本進行病毒檢測。

到港機組人員須在採集中心或指定地點等候檢測結果;其他機場到港豁免人士,須於指定地點進行48小時自我隔離或在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

另外,航空公司必須為機組人員提供點對點交通安排,禁止機組人員使用同時服務公眾的交通工具,來往機場和其下榻地方,並須確保機組人員於指定地點按衞生署要求進行自我隔離;機組人員在港期間,應嚴守避免與公眾接觸的原則。

政府表示,來港進行貨物裝卸的貨船對香港社會日常所需物品及服務,包括日用品、糧食、防疫物資和醫療用品的供應至關重要,能維持本港暢順運作,因此仍需豁免這些貨船船員接受強制檢疫,容許他們在港換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