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 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

0
209
人民銀行、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發出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公告,正式啟動時間和實施細則將另行規定。

人民銀行、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在6月29日,發出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公告,正式啟動時間和實施細則將另行規定。

該公告指理財通分為南向及北向通,資金通過帳戶綁定實現閉環匯劃及封閉管理,使用範圍僅限於購買合資格投資產品,並會對南北向通跨境資金流動,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而總額度通過宏觀審慎系數動態調節。

該公告表示,完成相關規則和系統建設後,正式啟動跨境理財通試點業務。同時,跨境理財通是國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內地與香港澳門金融合作的重要措施,有利促進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開展理財通充分展示中央對大灣區金融發展的高度重視和支持,突顯國家作為香港堅實後盾,香港繼續在國家經濟發展和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擔當引領角色。國家安全立法將會讓香港恢復穩定、法治和良好營商環境,確保投資者信心,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