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指定日期 中小學須掛國旗奏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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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在6月18日,向全港中、小學發出在校內奏唱國歌指引,內容指在舉行慶祝元旦、七一特區成立日、十一國慶日的活動時,必須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

該指引又表示,小一至中三的音樂科,要分為3個階段推行國歌教學。小一至小三,學生聆聽國歌,培養尊重國歌的態度;小四至小六,教師協助學生提升歌唱技巧,認識曲詞作者,了解創作背景;中一至中三,就要欣賞和分析國歌的音樂特徵,體會國歌精神。

同時,如果學生在奏唱國歌時行為有偏差,學校應以輔導方式處理,若情況嚴重並涉及違法行為,校方未能處理時,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說,有信心學校能透過教育和校本處理。

此外,如果有家長向學校要求校方豁免子女在校內唱國歌,學校就應向家長解釋,奏唱國歌屬校內正常學習活動,學生如無特殊理由應該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