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 往返內地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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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部分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董事或行政人員,因公務往返內地,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安排。

政府在6月8日公布,部分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董事或行政人員,因公務往返內地,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安排。豁免涵蓋在聯交所上市並已納入恒生指數、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或恒生綜合大型、中型或小型股指數的公司。

政府發言人指出,《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有效期至7月7日。根據有關規例,政務司司長如信納某人或某類別人士的行程,對關乎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業務活動等目的屬必要,可豁免該人或該類別人士接受強制檢疫。

政務司司長根據上述條文,豁免在聯交所上市並已納入恒生指數、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或恒生綜合大型、中型或小型股指數的公司董事或行政人員接受強制檢疫,每間公司可提名最多兩名董事或行政人員。涉及的公務須為對該公司屬必要的,包括出席董事會會議、公司的業務檢討會議、與客戶舉行會議或處理法律文件。

發言人表示,獲豁免人士停留在內地或香港的時間應減至最低,並須受指定條件,如只可前往及逗留在進行公務的內地城市或地區,其間須採取防護措施保障個人衞生和避免不必要社交接觸。他們回港後14天內須接受衞生署醫學監測,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並向衞生署呈報任何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