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記者相疑被用作大頭像 私隱公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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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記者照片疑被用作社交網頁頭像的事件,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5月2日表示,當事人及所屬的傳媒機構已向公署投訴,公署定當按《私隱條例》處理,查找事實,確保公正執法,由於將會展開調查,公署不會評論事件。

公署發言人說,傳媒提出關於禁制令和涉嫌恐嚇等事宜,不屬於私隱公署的職能範圍,但會配合有關執法機關在個人資料私隱範圍內的工作。

警方發言人指出,不評論個別案件,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隊會按既定機制調查,不會偏私。

《蘋果日報》日前報道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及他任職警長的妻子涉嫌違法出租牌照屋的新聞後,陶輝妻子隨即把社交網站Facebook 帳戶的頭像,換成該報負責該次報道的採訪主任照片,質疑是報復,有關行為亦涉嫌違法庭禁制令。

記協認為,有關人士的Fb帳戶在相關報道刊登後,突然轉換頭像,並非巧合,有關舉動會對記者構成心理壓力和不安。

《蘋果日報》在去年取得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該報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級及相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