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審裁登記處3月17日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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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在3月14日宣布,隨着3月9日起分階段和循序漸進地重開法院登記處及辦事處,土地審裁處登記處及裁判法院的登記處和辦事處亦將於3月17日(星期二)重開。

為減少人流,已重開的登記處的部分事務在重開初期仍需繼續暫停。因此,土地審裁處登記處的部分服務將繼續暫停。

司法機構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登記處的事務處理量及對人流管理的影響,並視乎當時的公共衞生情況是否許可,以決定所有已重開的登記處的暫停服務可否於3月22日法庭程序一般延期結束前逐步恢復。而所有已重開的法庭登記處和審裁處登記處,繼續暫停事務的更新資料。

庭及審裁處的登記處一般將逐步重開,司法機構會作出特別安排,讓登記處有序及有效地處理存檔及其他事務。

此外,由於預期重開初期會有大量人士前往土地審裁處及裁判法院的登記處和會計部辦理存檔、付款及其他事務,司法機構會採取措施,在重開初期適度擴大登記處/辦事處的事務處理量(措施可能持續至3月20日),以及管理人流。

司法機構呼籲訴訟人及法律代表,不需急於登記處重開的首數天前往辦理存檔、付款及其他事務,除非有關事務非常緊急,並必須於重開的首數天完成。任何訴訟人或法庭使用者如因緊急原因需使用已重開的登記處繼續暫停的事務,可向相關法院提交理由作出書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