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協助居住環境惡劣的市民,政府在1月14日宣布,為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研究推行「劏房」租務管制,並進一步增加未來3年提供過渡性房屋的目標。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表示,目前14多萬正輪候公屋的一般申請住戶和單身長者中,91,900個住戶已輪候逾3年。政府會以試行方式,為輪候公屋超過3年,並符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直至他們獲得首次編派公屋為止,以期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
現金津貼額以綜援租金津貼上限一半作為參考,預計明年下半年推出,3年後檢討,估計開支逾28億元。
對於沒有申請公屋或輪候公屋未滿3年的非綜援低收入住戶,政府會額外訂定一套較寬鬆的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住戶入息上限水平,讓他們可申領較高額職津,同樣預計明年下半年推出,約9,000個住戶受惠,預計開支約一億元。
她指出,在公屋供應未到位前,政府為有需要住戶提供現金津貼,可紓緩基層巿民因長期租住私樓的生活壓力。
對於約86,500個劏房住戶,林鄭月娥表示,他們既承擔沉重租金和不利租務安排,也未能受惠於政府提供的援助,如現金津貼,水、電費補貼等。運輸及房屋局會成立工作小組,研究針對劏房推行租務管制的可行方案。
她表示,提供過渡性房屋是本屆政府的標誌性措施,經民、商、官合作,政府已覓得足夠土地,達致2019年施政報告提出未來3年,提供合共10,000個單位的目標。因此,政府希望再接再厲,將目標進一步增至15,000個。
政府已物色多幅目前未有確定發展時間表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可興建約2,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