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委任近100懲教員做特務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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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委任近100懲教員做特務警察。(政府新聞網)

警務處處長已根據《公安條例》委任一批懲教署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增加警方人手和力量。該批人員主要負責守衞警務處處長指定的政府處所,執行防暴、處理突發事件等工作。

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過去多月的動亂持續,規模龐大,在多區同時發生,加上暴力程度嚴重,警方前線人員需要加大支援。經考慮後,當局按《公安條例》第40條的委任機制,安排其他紀律部隊人員分擔或參與部分警務工作。

警務處會先以試行形式,安排委任不多於100名懲教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該些人員熟悉使用防暴裝備,在日常工作負責相關職務,並願意擔任特別任務警察。

視乎警務處人手需要及社會活動發展,政府不排除日後再委任其他紀律部隊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分擔警隊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