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礙救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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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敏霞指出,救護人員每日處理大量救護服務,去年處理宗數逾80萬次,平均每日2,200次。(政府新聞網)

近月的反修例衝突,影響緊急救護服務,令救護人員未能按服務承諾於召喚後12分鐘內抵達現場。消防處指,在10月1至23日間,消防處緊急救護服務未能達到12分鐘內到場的個案,在九龍區共有1,657宗,較去年同期多648宗。

消防處副救護總長曾敏霞於10月24日表示,救護人員每日處理大量救護服務,去年處理宗數逾80萬次,平均每日2,200次。救護人員致力在奉召後12分鐘內到達現場,落實服務承諾,確保服務質素。

她指,近日的聚眾事件引發緊急救護服務需求,前線同事疲於奔命,工作壓力極大,而救護服務爭分奪秒,少許延誤或令病人失救,公眾不應阻礙救護車執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