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一直關注有懷疑非法勞工在港收購演唱會門票,然後在香港體育館外圍轉售圖利的情況。為打擊有關活動,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於10月9日在香港體育館外圍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一男一女懷疑非法勞工,年齡分別為40及62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其中一名女子,亦涉嫌管有及行使他人身份證。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發言人又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