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回應搜查令申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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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網

就傳媒查詢裁判法院在辦公時間外處理緊急申請事宜,司法機構在10月8日表示,根據一般做法,四位裁判官會被編入每兩星期輪替一次的當值表,負責處理平日辦公時間外、周末和假期的緊急申請,包括搜查令。

司法機構指,有關執法機關會獲告知四位當值裁判官的聯絡電話號碼,他們如需辦公時間外作緊急申請,可聯絡其中一位當值裁判官。如未能即時聯絡該位裁判官,執法機關可致電另一當值裁判官。司法機構考慮到實際情況,因此把四位裁判官列入當值表。

所有裁判官處理緊急申請時均嚴格依照法律,考慮呈交的事實和細節。裁判官處理搜查令申請的決定可被司法覆核。申請人如不服決定,合適做法是依照現行司法系統的程序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