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理化學廢物 兩無牌收集商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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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化學廢物收集商「坤榮記貿易有限公司」將廢偈油運送到其位於新界的露天場地儲存,場內沒有適當標識及沒有配備化學廢物溢漏處理裝置,檢獲的廢偈油多達20 000公升。
兩間無牌收集商,涉非法收集及處理廢偈油及廢鉛酸電池,分別於7月14日及7月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共被判罰款26,500元。


在去年,環保署執法人員根據情報採取行動,成功截獲無牌收集商懷疑從汽車維修工場非法收集廢偈油及廢鉛酸電池。

其中一間無牌化學廢物收集商「坤榮記貿易有限公司」將廢偈油運送到其位於新界的露天場地儲存,場內沒有適當標識及沒有配備化學廢物溢漏處理裝置,檢獲的廢偈油多達20 000公升。

另外,環保署執法人員截查可疑貨車時,在貨車上檢獲一批沒有妥善包裝及標識的廢鉛酸電池,證實司機無牌收集化學廢物。 經蒐證後,環保署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向犯案公司及司機提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汽車維修工場產生的廢偈油及廢鉛酸電池屬化學廢物,含多種具腐蝕性或有害的化學物質,若不妥善處理,會污染環境和危害公眾健康。

發言人提醒所有汽車維修業人士,須按《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妥善包裝、標識及存放化學廢物,並須聘用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將廢物運往持牌的化學廢物處置設施處理。

發言人指出,非法收集、存放或處置化學廢物的活動會被檢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和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