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處人手編制 警方不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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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7月1日成立,警方發言人表示,國家安全處是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協助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工作,由於部門負責調查的案件渉及國家安全,為確保行動的效能及機密性,不會公開人手編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7月1日,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

另外,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認為,港區國安法涉及不少定義模糊的權力,令執法者可能有濫權空間,他認為,當局不應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合理化威權統治或任意使用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