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列明,任何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會喪失參選資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7月1日表示,有關罪行性質非常嚴重,有機會被判處終身喪失參選資格。有關法例雖沒有訂明干犯此等罪行喪失參選資格的期限,但有機會視為終身。
鄭若驊在記者會上表示,港區國安法所列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均屬極為嚴重的犯罪情況。
她表示,港區國安法彌補香港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缺失,在香港建立健全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是一國兩制的重要里程碑。而律政司設立專門檢控部門處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已準備就緒,稍後會公布部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