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發表香港報告 促北京考慮應否訂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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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在6月11日,發表每6個月1次的香港報告,強調要解決香港動盪問題的方法,必須來自香港本身,而並非北京,報告又敦促中國,重新考慮是否要訂立港區國安法。

報告指出,去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香港發生的事,是香港經歷前所未有動盪,英方一直清楚表明,不接受示威者的暴力及破壞行為,亦呼籲北京與香港市民及特區政府合作,透過政治對話解決緊張局勢。

英國重申,只有對各方作獨立調查,才能夠重新建立信任,英國亦希望9月的立法會選舉,在自由、公平及無暴力或恐嚇的情況下舉行。

英國外相藍韜文強調,如果北京堅決立法,英國會修定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安排,容許BNO持有人在英國生活、申請學習及工作12個月,而且可以延期,為他們成為英國公民提供途徑。

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回應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發表的香港半年報告,堅決反對報告關於國家安全立法和香港高度自治情況的不實及偏頗評論,重申會堅定不移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

該聲明強調,報告指中央政府直接為香港特區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與《基本法》第23條不符,是絕對錯誤及完全沒有事實根據。根據《基本法》第23條,香港特區獲授權訂立國家安全法,這並不影響中央在國家層面立法的權力。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並不在特區自治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