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6月7日表示,公務員是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人員,亦是中國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需要考慮此兩重身份。他指公務員要政治中立,意思是如何執行好政府政策。
聶德權出席民建聯政策諮詢系列圓桌會議時指出,作為公務員,支持政府政策是理所當然。他又指《基本法》保障言論及表達自由,沒有違法就沒有問題,但公務員作為特區政府公務人員,所言所行要符合公務員身份,不能做出一些事、說一些話,令人質疑他與公務員身份有衝突、工作期間會偏私,指出要考慮兩方面。
對於有公務員參與違法活動、打著公務員旗號反對政府及政策等的行為,他指出,政府一定要跟守則及規例處理,他強調,公務員對政府及特首忠誠,毋容置疑。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過往未聽過有關「中國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的稱號,對局長的說法不理解。他關注香港公務員體制會否隨著有新稱號,而要轉變整個服務條件,涉及將內地公務員制度適用於香港,如果涉及修訂現有的《公務員條例》,希望局方清楚交代。
他指出,公務員只希望服務香港市民及政府,內地的制度未必適合香港,但因為香港是中國的附屬地區,當局要改變公務員稱號亦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