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再延長14天 到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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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始宣布,決定把禁止群組聚集和限制場所營業的規定,再度延長14天。

因應本港再出現本地確診新型肺炎個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6月2日宣布,決定把禁止群組聚集和限制場所營業的規定,再度延長14天。

陳肇始向傳媒表示,政府會繼續採取張弛有度策略,平衡保障公共衞生、經濟影響和社會接受程度等因素,維持抗疫措施的同時預留空間讓社會逐步恢復正常運作和活動。

她指出,因應疫情發展,政府將繼續需要實施限制社交距離措施的法例框架,因此決定延長《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和《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的有效期至8月31日。

她表示,考慮到近日有新增本地個案,政府有需要維持保持社交距離措施。限制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的規定將會繼續實施至6月18日,並繼續禁止進行衞生風險較高活動或暫停開放衞生風險較高設施,如現場表演、跳舞活動、蒸汽浴及桑拿設施等。至於禁止在公眾場所進行群組聚集的規定亦繼續生效至6月18日。

政府會繼續按疫情發展檢視相關措施,並適時公布6月18日以後的安排,如有需要會把措施收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