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警務處處長陶輝在清水灣碧水新村的牌照屋,懷疑違反牌照條款及佔用官地事件,近日有新進展,地政總署發言人在5月26日表示,已向碧水新村1號及61號A(陶輝寓所)的相關人士,發出警告信。
地政總署發言人稱,碧水新村1號屬政府土地牌照用地,經實地視察後發現,處所出現天台構築物和地下構築物擴建,違反有關規定,已向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1個月內糾正違規事項。
署方發現,相關政府土地牌照用地以外的政府土地,未經批准被佔用,已在現場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否則會根據機制,採取進一步執管行動。
另外,就碧水新村61號A土地被非法出租一事,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地方屬同一個政府土地牌照的另一處許可用地,牌照限該用地作貯物用途,處所同時亦是登記寮屋。
署方有理由相信,有關處所違反土地牌照用途及登記寮屋的部分指明用途,亦出現違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記紀錄加建構築物的情況,已向相關人士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規事項。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已聯絡有關政府土地牌照的持牌人,要求澄清有否違反牌照規定將牌照轉讓,如有違規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