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列《基本法》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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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在5月22日開幕,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向代表解說其中一項議程,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定相關法律,防範及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並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在香港實施。

該文件指出,香港特區應當強化執法力量,中央會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相關機構。文件表示,決定是基於5項基本原則,包括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堅決反對外來干涉,以及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

文件指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絕對不能允許。同時亦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區實施管治,支持香港特首和政府依法施政,任何違反法律、破壞法治的行為,必須依法予以追究。

而對任何外國制定、實施干預香港事務的有關立法、行政或者其他措施,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反制。

王晨表示,在新形勢下,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工作,是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