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生兄弟承認破壞輕鐵設施 本月18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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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21歲的孖生兄弟,涉嫌於在去年9月破壞輕鐵站設施,他們在5月4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罪,法官將件件還押至本月18日判刑。

兩被告亦同意向港鐵賠償逾23萬元,但根據裁判官司法權,賠償令上限為10萬元,裁判官建議控辯雙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解決。

案情指出,,港鐵職員去年9月7日深夜一時許,透過閉路電視看見3名蒙面人,破壞輕鐵濕地公園、天秀及天悅站的設施,遂報警求助。1小時後凌,兩名被告與另外4人,在濕地公園站出現,2名被告分別用鎚破壞售票機、資料顯示屏及八達通入閘機。

警員到場拘捕2人,其中一人在警誡下保持緘默,他的弟弟則承認曾用鎚破壞站內設施,並提出帶警方取回證物。他承認受人邀請破壞輕鐵站,犯案工具由他人提供,沒有收取任何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