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15民主派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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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捕。(網上截圖)

警方在4月18日,拘捕至少15名民主派人士,被捕人士涉嫌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他們在同日陸續獲得保釋,下月1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15名民主派人士被捕,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楊森、單仲偕、何俊仁、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區諾軒、吳靄儀及何秀蘭;社民連黃浩銘、梁國雄、吳文遠、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及支聯會蔡耀昌。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說,警方是根據證據作出行動,不會理會被捕人士的背景、是否能夠控制一些傳媒抹黑警隊等。他又不點名批評李柱銘。

香港人權監察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警方拘捕民主派人士。該聲明指,警方引用《公安條例》涉嫌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拘捕香港持不同政見的政治領袖,質疑當局未有根據聯合國的建議,廢除和修訂違反國際人權準則的公安惡法,反而引用有關條例,打壓不同政見的領袖和活動,強烈譴責侵犯人權的惡法和當局所謂「執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