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檢察院在4月2日決定起訴9人,他們涉嫌在防疫期間違反醫學觀察的,當中包括1名香港居民、2名外傭及6名澳門居民。
檢察院發言人指出,該8人先後在3月中入境,依當時入境措施,他們需要在指定地點接受14日醫學觀察,不過,1名澳門居民在入境當日擅自離境,1名外僱就虛報地址逃避檢查,再隱瞞情況繼續上班。
其餘人士分別以外出取貨或泊車等藉口,擅自1次或多次離開指定居所或酒店房間,甚至在酒店房間接待他人。
檢察院表示,涉嫌違反防疫措施,最高刑罰是判監6個月或60日罰金;至於虛報涉及的偽造文件罪,則可判監3年或罰金。
另外,在澳門政府開始售賣保障口罩初期,1名市民向在場人員吐口水及抹鼻涕,污染320個口罩,被檢察院以加重毀損罪起訴,最高可判監5年或600日罰金。
罰金之日額為澳門幣50元至1萬元,由法院按被判刑者之經濟及財力狀況以及其個人負擔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