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群組聚集 旨在避免病毒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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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由3月29日起,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食物及衞生局表示,一起乘坐升降機、橫過馬路和排隊不屬群組聚集,市民可憑常識判斷不同場景。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在簡報會上表示,群組聚集的定義,採取一般廣義的定義,即一群有共同目的的人聚集,但也須視乎當時環境和情況、時間、地點等因素,例如該群人士聚集時有否溝通和交談、是否有組織地相約聚會,或一起進行同一活動,不能一概而論。

至於一同乘坐升降機,或在街上橫過馬路、排隊,陳偉基表示,局方理解此類不屬群組聚集。

他又指,同住的人聚集一般獲豁免,但當執法人員發現2個或以上群組相隔太近,即使個別群組聚集本身為合法,例如不多於4人或來自同一住戶,獲授權人員也可作出驅散,以避免人群聚集在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