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全年18%案件審理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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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3月25日表示,社會正面對新型肺炎毒病的挑戰,司法機構未能免於疫情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基於公共衞生及安全考慮,除了具特殊性質的聆訊外,法庭主要進行緊急和必要聆訊。

馬道立發表聲明指出,自1月29日法庭聆訊開始延期以來,各級法院受影響案件數目佔全年案件量接近18%。由於目前情況嚴重影響司法工作,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律政司及眾多有關各方,包括全港市民,都非常關注延期聆訊引起的變動和不便。

他表示,因應本港公共衞生情況的進展,司法機構原定周一恢復法院正常活動的計劃無法實現,並須緊急宣布延期聆訊的安排再維持兩星期,有關情況亦令司法機構須立即考慮如何處理再次暫停的法庭服務。

直到現在,司法機構採取較保守做法,訂定延期聆訊期間的案件類別,除了具特殊性質的聆訊外,法庭主要處理緊急和必要的聆訊。

馬道立指,法院大樓經常有很多人聚集,存在病毒擴散風險,況且法院大樓不單進行法庭聆訊,亦設有登記處和其他服務設施,使用這些服務的人數眾多,上述做法是基於公共衞生及安全考慮。

他說,司法機構亦正積極考慮使用電話、視像會議或同類視像設備聽取陳詞。

對於有建議司法機構可更廣泛使用資訊科技以應付目前情況,馬道立表示同意,但同時指出,採用有關方式便利聆訊的前提是有充分後勤配合並須在法律框架内進行,以及符合適用的法院規則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