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3月22日指出,過去兩日就外國地區抵港人士強制檢疫安排嚴厲執法,截獲5名擅自離開居所的家居檢疫者,其中2人更除去或剪斷監察手帶,當局正考慮提出檢控。
該5人被警方截獲後,被送往檢疫中心。衞生署與警方正積極蒐集更多證據,供律政司考慮提出檢控。
此外,警方在行動中發現,另外36人擅離家居,將向他們發出通緝令,並會繼續搜尋他們下落。
政府發言人指出,強烈譴責任何意圖違反檢疫令人士,指此等行為極不負責任,嚴重影響公共衞生及他人健康,增加社區傳播風險。政府對此絕不容忍,必定嚴肅跟進。
發言人表示,接受檢疫人士切勿以身試法,市民可向警方舉報違規情況,擅自離開檢疫地點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