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女子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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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展示有關藥劑製品。
衞生署於3月10日就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採取行動,一名29歲女子因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被警方拘捕。


署方跟進市民投訴,發現有人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出售用作哮喘或舒緩疼痛的兩款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有關產品以日文標籤,包裝上並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

涉及用作哮喘用途的產品相信含有「妥洛特羅」(包裝上寫有sawai字樣,分為0.5mg、1mg及2mg三種),而用於舒緩疼痛的產品相信含有「布洛芬」(包裝上寫有EVE QUICK字樣)。兩種成分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

「妥洛特羅」屬支氣管擴張劑,副作用包括心悸、心律不正、頭痛及震顫。「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

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2年。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存疑的產品,亦不應使用來歷不明的產品,因其安全、效能及素質均未獲保證。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而已購買及使用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