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已納勞工保險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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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網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於2月9日指出,保險業已發出通告,法例修改與否,勞工保險已將新冠肺炎納入承保範圍,但由政府承保的公務員,因法例未修訂,一旦染病,賠償可能會有問題。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較早時建議,政府緊急修改《僱員補償條例》,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列入保障範圍,以免醫護人員一旦受感染時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