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福局於1月24日宣布,起即時從持續進修基金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中,暫時刪除香港商業專科學校開辦的所有6項基金課程的登記。
發言人指出,有關決定按照香港商業專科學校須予以遵行的基金批准登記條款作出。該決定是由於一名擔任該培訓機構多項基金課程的負責人及課程總監的人士,最近涉及一宗刑事案件,因涉嫌串謀欺詐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勞福局發言人說,香港商業專科學校必須盡快通知所有受影響的人士,該等課程已暫時被除名。如該等課程在暫時除名當日或之前尚未開課,培訓機構須於該等課程暫時除名當日後一個月內,向該等課程的學員退回全部學費及有關收費。
該培訓機構亦須為於該等課程暫時除名當日前已開課者繼續提供基金課程,直至課程完成。
此外,該培訓機構在該等課程暫時除名當日或之後,必須停止接受據稱為基金課程的新報讀申請,亦不得以基金名義進行課程的宣傳。在暫時除名當日或之後報讀該等課程的參加者將不會獲得基金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