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外國組織不應干預本港內部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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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網

就外國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發表的報告涉及香港的內容,政府於1月15日表示,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外國組織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

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指,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全面和成功落實。

發言人指出,保障人權和自由是政府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4條訂明,香港特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其他法律充分保障。政府重視人權和自由,必定全力維護。

此外,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行政長官已在去年9月4日宣布,政府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正式撤回法案,而保安局局長已在去年10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撤回法案。

發言人謂,由去年6月至今,香港有超過1,2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但很多都不幸演變成暴力違法事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事實上,報告也提及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焚燒路障、襲擊他人等暴力行為。對此,警方一直嚴格按法律果斷執法,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財產,令社會恢復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