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嬰兒及幼童跨境走私煙  海關拘4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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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收藏在兒童書包的懷疑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網)
海關加強打擊利用嬰兒及幼童進行走私的犯罪活動。(政府新聞網)

海關於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月8日,採取專項執法行動,加強打擊利用嬰兒及幼童進行走私的犯罪活動。行動期間,在羅湖管制站及落馬洲支線管制站破獲共4宗走私香煙案件,檢獲約10,800支懷疑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萬元,應課稅值約2萬元。

海關相信,有人利用嬰兒及幼童作掩飾並進行跨境走私活動,把香煙收藏於手推嬰兒車或兒童書包內,企圖逃避海關人員的偵查。案中被利用的嬰兒及幼童年齡介乎4個月至8歲。

行動中,海關拘捕3女1男,年齡介乎31至44歲,均為上述嬰兒及幼童的同行家長。

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而走私其他應課稅品亦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海關提醒家長或監護人不應以嬰兒或幼童作犯罪活動的掩飾,亦應加倍留神以防不法分子利用嬰兒及幼童進行走私活動。市民切勿心存僥倖,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