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罰暫停營業14天 深水埗兩間違規燒味及鹵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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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網站截圖
深水埗兩間燒味及鹵味店經營者因沒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兩間店鋪分別名為「林順興鹵水專門店」及「友聯」,分別位於深水埗石硤尾邨20座地下106號鋪及108號鋪,由12月26日至下月8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指出,「林順興鹵水專門店」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3月及10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被罰款4,5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而「友聯」經營者亦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6月及10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被罰款5,000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發言人又指出,「林順興鹵水專門店」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今年1月及3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被罰款4,000千元,因而被記下15分,該店於今年6月至7月期間,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而「友聯」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今年1月及3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300百元,因而被記下15分,店鋪今年6月至7月期間,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