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收106宗涉及教師和學校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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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網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於12月11日表示,就近期社會事件,教育局收到106宗涉及教師和學校的投訴個案,初步完成部分個案調查,當中有些涉及違規情況,局方正考慮懲處。

他表示,局方一貫做法是根據事件真偽、事件背後的情況、有否違反教師專業操守等因素而決定是否懲處和懲處的方式,包括警告、譴責,甚至取消教師註冊。

他指出,現有制度下,教師如被捕或被起訴,需向學校申報,學校需根據他涉嫌干犯的罪行決定他是否適合繼續任教。而校方作決定時主要考慮教師留任對學校和學生的影響、會否對學校構成威脅等因素,與是否懲罰教師未必有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