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違規免費派發膠袋 被法庭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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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網站截圖
一間兒童服裝店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時沒有收取費用,於10月3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條例》),被判罰款2,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執法人員今年4月巡查時,發現一間兒童服裝店沒有按《條例》規定,在出售貨品時向顧客就每個所派發的塑膠購物袋收取不少於5角的款額,遂即場向該店店主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其後店主提出抗辯,個案交由法庭處理。

發言人提醒所有零售商戶,根據《條例》,除可豁免收費的情況外,賣方在出售貨品時,不論是直接或間接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包括平口袋),均須向顧客就每個膠袋收取不少於5角。

環保署如發現有商戶違規,會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2,000元的通知書或將抗辯個案交由法庭處理。此外,環保署會對嚴重違規個案提出刑事檢控,若違法者經法庭定罪,首次最高可被處罰款100,000元,其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