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台灣殺人案應由台灣處理

0
172
政府新聞網

涉嫌洗黑錢被囚的陳同佳,於10月23日獲釋,他聲稱願意到台灣就殺人案自首,惟台灣方面指香港對此案「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的管轄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對此不表同意。

她表示,香港司法制度的刑事司法管轄權奉行屬地原則。台灣殺人案的犯罪地點在台灣,大部分證據也在台灣,因此,台灣對此案具刑事司法管轄權,案件應由台灣法院處理。

她指,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一個人時,會考慮證據、法律、《檢控守則》,確定能達致合理定罪機會才會提出檢控。假如律政司決定不檢控該人,法院自然沒有司法管轄權,也沒有所謂「放棄應有管轄權」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