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於10月17日,在文錦渡管制站檢獲約3,800百件懷疑冒牌及走私貨物,估計市值約79萬元。
海關透過風險評估,在文錦渡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貨櫃車,在貨櫃內檢獲該批懷疑冒牌及走私貨物,包括鞋、手袋、皮帶、衣服及太陽眼鏡,拘捕62歲男司機。
據《商品說明條例》,進出口冒牌物品,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而據《進出口條例》,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海關於10月17日,在文錦渡管制站檢獲約3,800百件懷疑冒牌及走私貨物,估計市值約79萬元。
海關透過風險評估,在文錦渡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貨櫃車,在貨櫃內檢獲該批懷疑冒牌及走私貨物,包括鞋、手袋、皮帶、衣服及太陽眼鏡,拘捕62歲男司機。
據《商品說明條例》,進出口冒牌物品,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而據《進出口條例》,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