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加快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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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網

施政報告提出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和其他適用條例,收回三類私人土地發展公營房屋、首置單位及相關設施。發展局局長於黃偉綸於10月16日表示,政府一直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徵地,但用於公營房屋項目的次數不多,未來政府收地的速度和規模均會增加。

黃偉綸在記者會上闡述施政報告措施時說,政府會加快規劃步伐,由政府主導用地和基建規劃,並為已確立的公共用途收回需要的私人土地,以公營房屋、首置和發展相關設施為規劃目標。

他說,規劃署會優先檢視160公頃比較接近現有基建設施的棕地,評估哪些地塊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目標是在今年年底公布地塊位置,以便啟動進一步技術評估、改劃、收地準備工作等。

另外,政府會加快檢視位於市區並適合作高密度公營房屋發展的茶果嶺村、牛池灣村和竹園聯合村寮屋區。三幅土地面積合共七公頃,估計可發展約6,300個公營房屋單位。黃偉綸預計,一兩年內可完成相關檢視和詳細技術研究。

他指出,過往五年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徵作公營房屋用途的土地,僅13公頃,未來政府引用條例徵地的規模和速度均會增加,規劃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會嚴格把關,考慮多重因素,確定擬徵收的土地符合已確立的公共用途。